攸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7-09-26 14:47:02          来源:攸县新闻网 | 编辑:谭斯嘉 | 作者:县纪委          浏览量:6488

  攸县新闻网讯【通讯员 县纪委】近日攸县纪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攸县农综办副主任刘旭其、攸县丫江桥镇原中和村党支部书记贺再德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案。2011年至2014年,刘旭其担任县农综办副主任期间,为其家乡丫江桥镇原中和村争取建设资金,先后4次收受原中和村所送礼品和礼金合计5000元;2015年,刘旭其担任县农综办副主任期间,为其家乡丫江桥镇原中和村坳虎组争取资金,收受丫江桥镇原中和村党支部书记贺再德所送现金人民币8000元。另发现贺再德在担任丫江桥镇原中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还存在违规报销私人用车费用18448元等违纪问题。2017年6月,刘旭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贺再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攸县公路局养护中心机械部工作人员李辉岚违规使用公车案。2017年4月4日(清明节假日期间),李辉岚违规使用单位湘B7G580公车将自家建筑垃圾拖运至谭桥街道五里牌处进行处理。2017年6月,李辉岚受到警告处分。

  3.攸县枫岭大道指挥部副主任(原联星街道七里坪社区党支部书记)刘香明违规组织党员干部国内旅游案。2013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原联星街道七里坪社区党支部书记刘香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公共财产,以参观学习为由组织支部47名党员到桂林旅游,其他没有参加旅游的46名党员每人补助200元。2017年9月,刘香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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